
安徽大学学士学位授予细则最新解读:标准更明确,流程更规范

近日,安徽大学发布了安徽大学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学士学位的申请对象、申请条件、申请流程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本文将为您解读最新的学士学位授予细则。
一、申请对象更明确
根据细则,安徽大学学士学位的申请对象为:2023年1月获得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的函授、业余毕业生;2022年12月获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书的毕业生。这一规定明确了申请学士学位的具体人群,使得申请者能够更有针对性地进行准备。
二、申请条件更加严格
细则对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进行了详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表现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成绩达到一定标准:学历继续教育函授、业余本科毕业生,各门课程及格并且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毕业论文成绩达到中等以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各门课程成绩(含外国语)及格并且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毕业论文成绩达到中等以上。
3. 外国语考试成绩合格。省外函授站学生参加我校认可的当地省统考或与我校同等级学校的申请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已经通过全国自学考试英语(二)和英语专业第二外语(日语)的学生,可免考,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成绩由自考成绩替代。
三、申请流程更加规范
细则对学士学位的申请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以下步骤:
1. 申请者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学位申请表、课程考试成绩单、毕业论文成绩等。
2. 学院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者进行公示。
3. 公示无异议后,申请者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位考试,包括外国语考试和专业课程考试。
4. 考试合格者,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四、违规行为处理更加严格
细则对在读期间违反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罚、未修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第一外国语、严重违反考试纪律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申请者,不予授予学士学位。这一规定体现了学校对学位授予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安徽大学最新的学士学位授予细则更加明确、严格、规范,有助于提高学士学位的含金量,为学生提供更加公平、公正的学术环境。广大学生应认真阅读细则,对照自身条件,积极准备,争取获得学士学位。